讀音:chōnɡ zú lǐ yóu lǜ
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則之一。提出或證明一個命題,都必須有能夠表明它何以真實的理由。證明要求論據必須真實 ,并且從論據可以推出論題,這就是充足理由律的具體運用。
水的筆順
子的筆順
看的筆順
勤的筆順
蟲的筆順
方的筆順
里的筆順
耳的筆順
睿的筆順
紙的筆順
見的筆順
出的筆順
果的筆順
山的筆順
柳的筆順
你的筆順
報的筆順
老的筆順
面的筆順
后的筆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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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的筆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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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的筆順
禾的筆順
地的筆順
及的筆順
重的筆順
飛的筆順
秋的筆順